员工离职公告 更新时间:2014-09-11点击次数:3860次
原我公司试用期员工李峰,在2014年7月3号之后未到公司办理正常离职手续,现公司视李峰自动离职。以后关于李峰所有的事物都与新乡市中企电子商务发展有限公司无关。
原我公司试用期员工赵晨延,在2014年8月15号之后未到公司办理正常离职手续,现公司视赵晨延自动离职。以后关于赵晨延所有的事物都与新乡市中企电子商务发展有限公司无关。
原我公司试用期员工赵晨延,在2014年8月15号之后未到公司办理正常离职手续,现公司视赵晨延自动离职。以后关于赵晨延所有的事物都与新乡市中企电子商务发展有限公司无关。
特此声明
中企行政部 2014年9月11号